2025年中國工商銀行宜春分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購項目(第二次)公開招標公告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受中國工商銀行宜春分行(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中國工商銀行宜春分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購項目(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進行投標?,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1、招標名稱:中國工商銀行宜春分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購項目(第二次);
2、招標范圍:中國工商銀行宜春分行本部、豐城支行、樟樹支行、高安支行。
3、入圍家數(shù):在城區(qū)本部入圍3家供應商、豐城支行、樟樹支行、高安支行各入圍1家供應商;
4、本項目有效期:3年,采購前無具體數(shù)量、無具體金額,以實際發(fā)生金額為準,按財務預算管理要求執(zhí)行;
5、各標段采購預算:
標段序號 | 標段名稱 | 數(shù)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1 | 工商銀行宜春分行本部食堂食品配送采購 | 1 | 項 | 756萬元/3年 | 詳見招標文件 |
2 | 工商銀行宜春分行豐城支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購 | 1 | 項 | 200萬元/3年 | 詳見招標文件 |
3 | 工商銀行宜春分行樟樹支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購 | 1 | 項 | 165萬元/3年 | 詳見招標文件 |
4 | 工商銀行宜春分行高安支行食堂食品配送采購 | 1 | 項 | 240萬元/3年 | 詳見招標文件 |
注:投標人可重復報名各標段,允許各標段同時中標。
6、其他內(nèi)容詳見招標文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得分包、轉包。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jīng)營資格的其他組織。
評審依據(jù):如投標人是企業(yè)的(包括合伙企業(yè))應提供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營業(yè)執(zhí)照”;如投標人是事業(yè)單位的應提供“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如投標人是非企業(yè)專業(yè)服務機構的應提供執(zhí)業(yè)許可證等證明文件; 投標人是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證明文件(實行“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不需單獨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如投標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中國公民)。
2、投標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決書落款日期為準)的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行賄犯罪、串通投標犯罪等重大違法記錄;在與工商銀行的項目合作過程中,沒有重大合同違約、泄露工商銀行商業(yè)秘密或技術秘密等事件。
評審依據(jù):提供承諾函自證,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近一年內(nèi)(開標當月前不含開標當月)不少于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
評審依據(jù):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近一年內(nèi)(開標當月前不含開標當月)不少于3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評審依據(j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重大影響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合同、子項)項下的采購活動。
評審依據(j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6、投標人須如實報告工商銀行離職人員的任職情況,承諾該事項對參與本次項目不構成實質影響。
評審依據(j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7、投標人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裁判文書網(wǎng)(查詢“刑事案由”的截圖)、信用中國(下載企業(yè)信用報告并截圖)、政府采購網(wǎng)的違法犯罪及失信情況截圖)如有不良記錄,則取消投標資格。
評審依據(jù):查詢截圖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8、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證明材料。
評審依據(j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9、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分包、轉包。
10、投標人須承諾:在本項目中如獲中標(入圍),在服務期內(nèi)按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響應承諾履行合同義務,不得采取各種方式拒絕發(fā)貨或提供服務。否則,工行有權將其列入禁入名單中,取消入圍資格,并作出相應處理。
評審依據(j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1、投供人需具有《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
評審依據(jù):提供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如開標后經(jīng)招標人查證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視為投標人虛假響應謀取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2、在服務場所當?shù)赜袑嶋H的營業(yè)場所。
評審依據(jù):提供營業(yè)場所租賃合同影印件或自由房屋產(chǎn)權證影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經(jīng)營場所圖片影印件(不少于5張)及承諾函并加蓋公章。
三、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1、獲取時間:2025年 3 月 25日至2025年 3 月 31 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
2、獲取地點: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地址:藝墅天街秀江東路468號四樓401室);
3、資料費:400 元(售后不退);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現(xiàn)場報名或發(fā)送電子掃描件報名資料至郵箱,受理報名后領取紙質版及電子版。【發(fā)送電子掃描件后,需打電話通知代理機構】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
1、投標截止時間:2025年 4 月 15 日 上午9 時30分;
2、地點: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地址:藝墅天街秀江東路468號四樓401室)。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時間:2025年 4 月 15 日 上午9 時30分;
2、地點: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地址:藝墅天街秀江東路468號四樓401室)。
六、公告發(fā)布媒體: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劉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795-3556922,15770909459
招標人監(jiān)督機構:中國工商銀行宜春分行
聯(lián)系電話:0795-3589072
八、其他事宜
1、法人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2、在與工商銀行的項目合作過程中,無合同違約、泄露工商銀行商業(yè)秘密或技術秘密等非公開信息等事件;
3、投標人沒有被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采購供應商禁入名單的(名單在執(zhí)行期的),及其他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的相關規(guī)定在合同中另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