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宜春市分行本級2025年食堂配送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中國銀行宜春市分行本級2025年食堂配送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獲取磋商文件及其它資料。并于 2024年12月25日 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中國銀行宜春市分行本級2025年食堂配送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約115萬元人民幣
采購家數(shù):1家供應商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名稱 | 數(shù)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中國銀行宜春市分行本級2025年食堂配送服務項目 | 1 | 項 | 115萬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規(guī)范和合同等相關文件的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評審依據(jù):提供有效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原色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評審依據(jù):提供上年度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基本開戶銀行開標前12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或財務報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原色公章。
3.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評審依據(jù):提供開標前12個月內任一月份繳納稅收證明材料和任一月份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材料,提供原件或或復印件加蓋原色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評審依據(jù):提供承諾函原件(格式自擬)加蓋原色公章。
5.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評審依據(jù):提供承諾函原件(格式自擬)加蓋原色公章。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及項目特殊要求:
(1)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提供承諾函原件(格式自擬)加蓋原色公章。
(2)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在 “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網(wǎng)站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提供“信用中國”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的網(wǎng)站截圖并加蓋原色公章。
(3)投標人須取得有效期內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經(jīng)營許可證);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原色公章。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三、獲取磋商文件
投標人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每天08:00~16:00(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到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宜春市秀江東路468號藝墅天街5棟5單元4層)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須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本招標文件售價為300元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和地點
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5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 點: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5樓開標室
五、開啟(競爭性磋商方式必須填寫)
時間:2024年 12月25日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5樓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5 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競磋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
八、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
地址: 宜春市秀江中路266號
聯(lián)系方式:1358087034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春市秀江東路468號藝墅天街5棟5單元4層
電子函件:jxgygczx@163.com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劉先生
電 話:15770909459